闲聊街拍

对于摄影,并非兴趣爱好所在。在我看来,所谓兴趣爱好,至少要达到某种程度才能称之为“兴趣爱好”,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要对该事物的难题有所思考。而很多时候,街拍于我来说,不过是一种观察人类正常与非正常生活的幌子。似乎拿着相机的时候,便可以更加容易的侵入他人的生活世界,可以观看他们的行为举止。苏珊·桑塔格在《论摄影》一书中给出了关于摄影的一些形象比喻,相机有点类似于枪支,它是侵入式的,是对别人的领域进行一种渗透的。似乎是这种带有攻击性的属性,街拍摄影让我可以站在某个地方,观看某个陌生人的某些行为举止。

摄影的伦理到底有哪些,这是我没有思考过的。据我所知道的是,在没有法律禁止公共场合拍摄的情况下,似乎这种侵入是合法的,合理的。在某些国家是禁止拍摄儿童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侵入儿童的世界领域,那便是违法。街拍似乎是一种游走在违法和合法边缘的一种行为方式。对于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距离的把控,到底应该如何拿捏,街拍伦理应该如何掌控,这些都是兴趣爱好者理应思考的事情。黛安·阿勃丝通过摄影将麻风病人的奇形怪状的躯体形态暴露在公众视野的行为,到底算不算一种伦理意义上的高尚或者是龌蹉?是的,她的行为最终导致了社会对该类疾病患者的关注,只是,对于一个被摄影者来说,他们被要求摆出各种奇怪的姿态的时候,内心应该是怎样的形式呢?

我无法理解被摄影者的感受,正如我走在街头的时候,我无法从那些忙碌于生活的人的世界中感知到什么。我并不喜欢拍摄人本身,我喜欢那些散落在街道上的树叶,呆坐在街道旁的消防栓,以及似乎只是为了追究法律责任时候用的红绿灯和斑马线。人的生活本身是普通的,存在于世界的万物也都是寻常的。有些人的一生或许因为某张照片而得到改变,而有的人的一生因为某张照片而坠入深渊。

街头摄影的本质是搜寻与窥探。我十分厌恶用长焦镜头在人群中搜索俊男靓女的照片。某些喜欢透过躲藏在远处满足自己的窥探欲的摄影者,他们似乎人的一生中都在寻求某个符合自己欲求的模特。我觉得这是一种极其困扰的事情。在茫茫世界中追求某种重复,似乎是为了延长自己的寿命的幻想,似乎因为经常拍昨天拍的东西便可以永久地留在昨天。只是,时间飞逝,我们谁都无可奈何。哪天,再拿起相机的时候,探寻许久,终于才明白,即便都是18岁的俊男靓女,他们的容颜无关早已不同。摄影可以把过去的时间凝固在某一瞬间,摄影者却早已经脱离了那个时间,不管照片最后是大片还是烂片,终究都是过眼云烟。行走在街道上寻找林林种种的可能性和美丽,似乎是一种狩猎本能,只是,这种本能会把生物的进化时间凝固,却不能凝固生物死去的时间。

至今我还没拍出让自己觉得满意的照片,这似乎是注定的。如果对某一个事情的思考未曾有过,很难抵达事物的奥义之处。现在经常听到各种说这个是兴趣爱好那个是兴趣爱好,我总是在想,人们热衷于研究买什么样颜色的口红的时间都多于研究一道光应该怎样落在物体上才能呈现它的美,或许口红比摄影更加听起来像是兴趣爱好吧。某一天我也会放下相机,也还会走在街上看看这个人的世界,那个人的世界,这是好还是坏,我终究是懒得思考。说到底,我也是一个被观察者,而我设立的边界在哪,我亦不知道。